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1-03-25 11:2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职能简介。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简称省标院)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标准文献的采集、储存、查询、发行、成果查新及翻译服务;承担WTO/TBT通报咨询四川分中心的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负责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管理和研发工作;承担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四川分中心的管理业务;负责全省商品条码管理及编码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质量技术资源的研究开发、应用、审核及培训工作。

(二)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2021年重点工作。

1. 协助省局实施“天府品质”质量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在质量发展处的指导下,重点抓好品牌联盟秘书处筹备、相关制度建设及日常运行等工作。

2. 协助省局做好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优化、政策精准推送、平台的数据维护和运行保障等工作,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3. 根据省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4. 协助省局推进放心舒心环境建设,主动对接市州放心舒心环境建设工作,积极参与汽车、家装、家具、服装行业放心舒心消费标准制修订,为示范试点提供技术支撑。

5. 深入推进川渝两院合作交流,通过在标准科研项目、标准信息服务、标准化专家资源共享、长江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建设等领域的合作,共同服务成渝经济圈建设。

6. 认真落实省局驻村帮扶工作要求,持续巩固我院帮扶的白鹤咀、德则两村扶贫攻坚成果。

7. 做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库的维护、数据校核,确保入库数据质量。

8. 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的应用研究和应用推广,在向政府职能部门提供数据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代码大数据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争取在代码数据市场化应用方面有所突破。

9. 对标兄弟院所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大力推动系统成员发展和续展,稳步提升系统成员保有量。

10. 加强物品编码技术应用研究和成果转化,持续优化完善质量信息追溯平台,着力打造我省重点产品质量信息追溯示范应用典型,扩大追溯平台社会影响力。

11. 进一步完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根据我省实际充实更新标准信息数据,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多样化的标准信息增值服务。进一步提高标准比对分析、检查评价、审查评估等标准化信息服务工作质量。

12. 积极拓展对外服务领域。紧紧围绕省委、省局工作部署,抓住市州、行业部门的重点、难点、热点领域,加强市场需求分析和业务对接,做好项目的统筹策划,积极参加有关标准化项目的市场招投标工作,为社会各界提供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示范试点等技术服务。

13. 着力提升标准化科研水平。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和专业优势,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兄弟院所的合作,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社会治理、国际贸易等领域加强有关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和WTO/TBT的研究,发挥标准的引领和基础作用。

14. 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史教育,加强理论学习,压实一岗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党员先锋岗”示范活动,认真落实省委、省局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工作。

15.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职工培训和在职教育机制,促进专业人才培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持续落实省局“1+6”实施意见,健全考核、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6. 进一步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内控管理信息化进程,提升内部管理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标准馆、机房、条码实验室等的优化完善,做好龙泉新基地搬迁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计划实施搬迁。

二、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标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标院2021年收支总预算3451.28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7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标院2021年收入预算3451.2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25.93万元,占6.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05万元,占32.63%;事业收入600万元,占17.38%;其他收入26.45万元,占0.76%;用事业基金幕布收支差额1472.85万元,占42.68%。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标院2021年支出预算345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9.29万元,占81.11%;项目支出651.99万元,占18.89%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标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05.62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8.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项目进入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新增专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26.05万元、上年结转79.5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5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85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标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26.0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1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项目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经费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15万元,占14.13%;教育支出5万元,占0.44%;科学技术支出770.84万元,占68.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6万元,占11.64%、住房保障支出60万元,占5.3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项目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履行职能职责开展的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工作等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举办全院各类业务培训的有关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664.84万元,主要用于:我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5.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6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基本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的业务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1.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标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3.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1.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等。

公用经费112.05万元,主要包括: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标院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省级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省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一)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44.13%。主要原因是简化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总额。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省内省外相关部门开展标准研究、标准服务等业务交流工作;省外相关部门来院交流学习、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总额。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2辆。

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维修、保险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我院开展两码应用,条码监督抽查、标准化科研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标院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标院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省标院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省标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保养、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省标院共有车辆7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省标院无100万元及以上项目,按照预算编制要求,无需编制部门预算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xls

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